四問“房妺”亂象 官員若想腐敗 一切皆有可能

2013年01月07日 08:43
“房妹”事件傳導(dǎo)著一種不良信息:官員若想腐敗,似乎一切皆有可能。
 
歲末年初,河南省鄭州市“房妺”事件可謂亂象叢生、高潮迭起。先是消息稱“房妺”翟女有兩個戶口、11套房產(chǎn),到目前,“房妺”一家已被爆擁房29套……驚心之余,我們不免要問:鄭州市二七區(qū)房管局充其量也就是個科級單位,翟父何德何能、運用什么手法辦了這么多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呢?
 
第一問:房妺一家四口都有兩個不同的身份證,一套在鄭州市二七區(qū),一套在河南省項城市。上戶口是有嚴格的前置審批條件的,一家四口的戶籍,從無到有、從假到真,翟家究竟使用了什么樣的手段、關(guān)系人王峰和民警張新生為何要幫翟家這么大的忙?
 
第二問:翟父作為一個部門領(lǐng)導(dǎo),家屬從商的回避制度赫然在目。但是翟母為何能堂而皇之地在翟父的地盤上拿地開發(fā)?翟家“皇帝的新衣”是誰給披上的?難道就真沒有人點破過?
 
第三問:堂堂的經(jīng)濟適用房項目,怎么就變成了商品房?其間的利益巨差可以想象,不能想象的是,在鄭州市房地產(chǎn)項目的立項、規(guī)劃、用地審批,甚至商品房銷售的許可權(quán),“都在市而不在區(qū)”。以經(jīng)濟適用房立項的“蘭亭公社”怎么演變成經(jīng)適房與商品房均有的“蘭亭小區(qū)”的?是真的經(jīng)過了鄭州市政府及其有關(guān)部門審批,還是翟父膽大妄為擅自以二七區(qū)房管局名義發(fā)證?這些,不僅是商品房購買人需要一個說法,公眾也需要了解真相。
 
第四問:當?shù)赜嘘P(guān)部門對房妺亂象的態(tài)度。翟父的隸屬關(guān)系、任免權(quán)限都屬鄭州市二七區(qū)。“房妺”之事在去年12月26日被網(wǎng)絡(luò)披露之后,第一個出來響應(yīng)的,竟是鄭州市房管局,而不是翟父所在的二七區(qū)。當鄭州市房管局避重就輕、敷衍塞責(zé)、答非所問的回復(fù)頂不住爆料人和社會輿論的步步緊逼時,二七區(qū)才于12月30日晚由區(qū)委宣傳部出面做了一個“臉譜”式的表態(tài)。
 
讓外界一片嘩然的,是媒體追問之下的一件舊事:翟父因“利用職務(wù)便利為親屬牟取利益及其他違紀行為”,已于2011年9月被紀檢部門予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2011年在查處翟父案件時,目前已爆的事情是真不知道,還是欲圖保護當事人?
 
事已至此,“房妺”事件已肯定不可能“以罰代刑”。但相較于“房叔房嬸”,“房妺”事件更令人憤慨的是它刺痛了老百姓的敏感神經(jīng):經(jīng)濟適用房;影響更惡劣的是傳導(dǎo)著一種不良信號:官員若想腐敗,似乎一切皆有可能。
 
“房妺”亂象背后,不僅有翟父翟母的恣意妄為,助紂為虐者有之,沆瀣一氣者也有之。謠言止于智者,亂象只能止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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