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工作表現不好被店老板辭退,小伙計毛某便懷恨在心,找來同學劉某一起預謀敲詐店老板錢財,不了東窗事發(fā),兩人非但分文沒有得到,毛某、劉某反而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天。
新年伊始,年僅17歲的毛某便窩了一肚子火氣,在臨沭縣城某店鋪打工的他,因為工作質量問題,受到店老板的辭退,按說這是很正常的雇傭事情,哪知道年輕氣盛的小毛受不了。他找來鄰村同學劉某,以知道店老板所謂隱私為把柄,從1月5日開始,先后數次跟店老板朱某,令朱某向他提供的銀行卡上打8000元現金。
案發(fā)后,臨沭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偵查鎖定毛某、劉某的是作案嫌疑人,經民警多次規(guī)勸拒不投案。1月15日上午,城南派出所民警偵查獲知兩嫌疑人在臨沂的消息。民警隨即前往,在臨沂市一賓館內將毛某、劉某抓獲帶回。詢問中,兩人供認了合謀詐騙的作案的事實,臨沭縣公安局隨即對毛某、劉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決定。
年輕氣盛的毛某、劉某一念沖動導致違法,結果兒戲般的舉動給自己帶來的人生的污點。劉某作為毛某的同學,遇事當三思而行,為同學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哥們義氣,使他跟著毛某“沾光”。再者,時下勞務雇傭越來越多,作為雇方在解雇雇員時,一定要講究方式方法,做到來得情愿,走得無怨,切莫因不當辭退給雙方留下芥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