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新政是重申過去錯誤

2013年03月04日 10:40
來源:中國房地產報
針對3月1日出臺的出售住房所得20%繳個稅、加快推進房產稅擴大試點等系類調控措施,任志強在微博上表示,新政并無新意只是在堅持和重申過去的錯誤。幾個月后又會效率遞減,重回老路。
以下為任志強微博全文:
有人說新政很嚴厲,也有人說新政很溫柔。除了重溫舊政之外沒有新意。關鍵是新政是否有助于實現小康社會?是否有助于促進消費?是否有助于改善住房?
實現小康社會的指標中包括住房。利用原有住房居住一定期限后的升值進行改善也是重要的手段之一。世界各國莫不如此。因此都明確對只有一套的唯一居住房屋在更新改善住房時賣出免征各種稅費。這種稅收的減免也是支持居民自我改善住房,不斷升級的一種鼓勵。
新政中重申嚴格征收房屋賣出時的差價個稅,并未出臺相關的細則和解釋。但在央視新聞的宣傳中卻提前解釋為按買賣差價的20%征稅。按原有文件應該為扣除其他成本的差價。如毛坯房購買之后的裝修費用等。否則豈不是對裝修費征了20%的稅?原文件還有居住五年后的免征,和無法計算差價的按賣價的1%征收等內容。至少新政中沒有說否定原文件。也沒有出細則。央視不負責任的解釋不利于新政的落實。
過去的政策主要針對于限制開發(fā)商的價格,限制消費者的二套購買和非戶籍人口進入城市。讓罵聲指向開發(fā)商,也讓許多非戶籍人口的市民化夢無法實現,如今政策指向了賣舊買新的改善家庭。讓更多的(人)也變成了政策的受害者?至少讓二手房的資源會減少,讓購房者的選擇會更少。當更多人只能選擇一手房時只會付出更高的代價。這難道會是一種幸福的事嗎?
非市場化的行政干預是抑制需求,市場化的自我調節(jié)是增加供給。兩者都依賴于價格信號。當價格失靈時,都無法正確判斷供求之間的關系。等于盲人摸象,重回計劃經濟信息不對稱下的猜測。頭疼治腳生病,腳痛治腳腦發(fā)燒,啥病都打退燒繞?總讓眼前目標高于長期利益的作法,總留下無數后遺癥。誰是政策的受益者?
有人以為先交納了七十年的出讓金不是影響房價奇高的原因,也有人認為應對持有的物業(yè)征稅才能抑制房價。但擁有房屋時就都會明白是出讓金的一次競價在推高房價,而對租用的土地征稅就更不合理合法了。
新政并無新意只是在堅持和重申過去的錯誤。幾個月后又會效率遞減,重回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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