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一對叔侄因栽植樹苗發(fā)生糾紛,相互大打出手,叔叔被侄子打傷入院。4月16日經民警傾力化解,最終叔侄握手和好如初。
4月13日,四十里堡鎮(zhèn)某村群眾吳某稱,在家西河邊被人打傷,要求民警處理。對案發(fā)現場勘查、走訪等工作查明,在本村西北有一小河,多年前村集體整理河床后墊出部分土地,面向村民承包,吳某承包河壩一段,結果在河壩附近吳某某栽植了楊樹,石某也沒有說什么,現楊樹已經成材并賣掉。石某認為承包的河壩附近應該自己栽植樹木,現在這地塊屬于自己的,石某不應該再種樹,一怒之下將吳某某栽植的楊樹折斷,叔侄二人爭吵后發(fā)生撕打,在爭斗過程中,石某某用拳頭將石某的左眼部打傷,被群眾送往醫(yī)院接受治療,花去醫(yī)療費748.80元。經法醫(yī)鑒定,石某的損傷已經構成輕微傷。同時吳某與吳某某系叔侄關系,平時關系很好,為促家庭關系和諧,將雙方當事人約到一起進行了多次調解,從親情、鄰里、經濟、法律等方面向雙方講清利害,同時批評雙方的過錯。雙方最終認識錯誤同意調解當場簽下調解協(xié)議書,由石某某賠付石某的藥費748.80元,石某不再追究石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