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層面公租房管理辦法出臺 吸引部分住房需求(2)

2012年06月13日 14:49
來源:人民日報

  一 問 戶籍限制為何放寬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12日公布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提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guī)定標準;申請人的收入、財產低于規(guī)定標準;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wěn)定就業(yè)達到規(guī)定年限。

  這樣的規(guī)定,實際上放寬了戶籍限制。為什么做這樣的規(guī)定?

  目前,北京、重慶等地已經提出放寬公租房的戶籍限制,非本地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只要有穩(wěn)定就業(yè),就能申請。大多數城市做出這樣的規(guī)定,說明放寬甚至取消公租房的戶籍限制,是大勢所趨。

  去年起,國務院明確提出要以公租房為重點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這主要是因為隨著城鎮(zhèn)化發(fā)展,新就業(yè)的職工和進城務工人員群體越來越大,還有一部分不符合分配廉租住房的居民有階段性的住房需求,公共租賃住房正是為了滿足這類需求。

  這就決定了公租房的覆蓋群體比較寬,城鎮(zhèn)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市大學生以及進城務工人員,都是公租房的保障對象。如果對公租房申請對象設定戶籍門檻,只有本地戶籍居民能申請,就不可能實現這么寬的覆蓋范圍。

  可是,放寬了戶籍限制,會不會導致公租房目前的建設和供應規(guī)模供不應求呢?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的情況,似乎證明這樣的擔憂并無必要。

  現在不少城市新建的公租房進入分配階段,出現了一個出乎意料的現象——公租房有這么多優(yōu)點,但在一些城市建成后卻分配不出去,申請的家庭不是很踴躍。這除了和公租房的位置比較偏遠有關,另一個原因就是設置了過高的門檻,尤其是戶籍門檻。

  一般來說,本地居民即使沒有住房,也一直較為穩(wěn)定地租住,對公租房的需求沒有那么迫切。但受制于戶籍門檻,真正急需公租房的新就業(yè)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沒法租。于是形成了公租房建了租不出去,真正想租的人卻租不到的尷尬局面。

  降低門檻,有利于公租房的供應和需求更好地匹配,使有限的資源更充分地發(fā)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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